网站正在维护中,请稍后访问!
客服电话:13540160198
技术支持: 轻松成长众创
让您赢在起跑线
培育一方沃土,滋养企业健康成长
打造一个天堂,为您公司保驾护航
------------------您值得信赖的财税专家
万通金融广场——城西地标:总部、西门办公区所在地
为您提供专业的会计服务
员工风采
税务筹划基础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,房产税在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。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,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,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。产权出典的,由承典人缴纳。产权所有人、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,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,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。房产税的税率,依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的,税率为1.2%,依照房产租金计算缴纳的,税率为1
发布时间: 2018-09-13 16:19
发布时间: 2018-09-07 16:45
发布时间: 2018-08-28 16:44
发布时间: 2018-08-27 16:39
发布时间: 2018-08-26 16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