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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代理,代理记账必须依法持证经营

发布时间:2018-04-26 10:36

会计代理,代理记账必须依法持证经营

《会计法》规定国家机关、社团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要求设置账簿,进行会计核算,不具备条件的应该实行代理记账,对于不依法设置账簿,不按规定核算的行为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。

  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和《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》等规定从事代理记账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,对未经批准单位或个人非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,分别处三千元至五万元,两千元至两万元的罚款,没收非法所得,吊销会计从业证书,同时也规定单位如委托非法代理记账机构或个人进行代理记账的,对委托单位也要处以三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。我司是专业,合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账的大型财务代理公司,选择我们你无后顾之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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